很公平呀, 我覺得. 才1/3的錢就打發了媽媽及兒子.

說真的她也沒什麽錯呀, 不就是喜歡做生意嗎? 可能能力不夠虧本了, 你做丈夫的應該要幫助她, 不應該怨天尤人不給她錢, 讓她去商場偷東西呀. 你太看中錢了, 沒把她當你的妻子和你兒子的母親看. 她不是畢竟還是你兒子的媽媽嗎? 她不是還養著你的兒子嗎? 什麽叫做她什麽都沒為你做啊? 糖尿病是慢性病, 也不是就讓你有借口什麽都要人服侍的哦.你控製好自己的飲食, 按時吃好藥就可以了呀. 我們辦公室的老外糖尿病的人多了去了. 不是都正常生活工作的嗎.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