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並不丟人, 你應該學會麵對現實, 在美國, 一切都要你自己做決定, 不要急於做決定
我個人感到你應該全力爭取轉為F1, 讀個學位為你的將來.
如果你同意無爭議離婚, 你們現在應該有一份離婚的協議, 你應該考慮一下要包括那些內容, 要學會保護你的正當權益, 比方說提供所需的F1材料, 適當的經濟要求.有幾點你可以參考:
1)你選擇有爭議離婚並不等於要走到底, 任何時候都可以協議離婚, 反到給你時間去談一個協議;反之亦然
2)對方扣留你的證件是違法行為;
3)一旦你的離婚生效, 一般的州在法官簽字後兩個月, 你的F2身分可能不存在了;
4) 由於F1是F2的擔保, 所以F1有經濟上的責任
不過你這F2並沒把你的F1看得很重啊, 反思一下也許對你們溝通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