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知道我的做法可能有損人不利己,我也說了。在一開始我就坦白,我有動手。這起碼說明我很老實,不像別人那樣,問題都是別人的,自己一點問題也沒有。就看在這點上,請各位對我手下留情,別罵我了。
我受過教育,也知道動手不對。各位義憤填膺我也理解。那是各位沒遇到過惡人。請大家讀一讀我的第一篇帖子,她出軌4年,我是去年才遞的材料。我哪裏想趕盡殺絕了?
我最近是因為被她逼瘋了,才想到要不給她辦綠卡。要是我那麽欺人太甚的話,我去年不會給她辦的。當時沒有做絕,是因為那個時候她男朋友還在美國,她挺幸福的,沒有找我的麻煩。我覺得受不了是最近幾個月的事,因為她沒有男朋友了,才天天騷擾我,辱罵我。
如果大家覺得我是惡人,我不爭辯。如果誰有更好的不兩敗俱傷的法子,我先謝過,願聞其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