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回國工作,又想保持綠卡. 持綠卡回去,每年要回來兩次,
---這樣理解不正確.應該是一年裏超過50%的時間居住在美國,而不是每年兩次的短暫停留.
不知過關容易嗎? 海關會刁難嗎? 他們會問什麽樣的問題? 還有就是每年怎樣報稅? 因為實在是不想放棄中國國籍. 請有經驗的朋友說說看, 先謝了!
---普遍的問題是:既然事實上沒把美國視為永久居留地,那為什麽還要保留綠卡?有人解釋因病,有人解釋因工作,有人解釋因家中老人要照顧.一次可以,再次就要沒收綠卡.
我有同事十幾年前在香港謀到教職,全家過去.申請了兩次回美證9最多隻能申請兩次),一次兩年有效,四年後放棄綠卡.其間為了方便來美,每年報稅,香港的大學裏因為有太多的美籍教授,學校每年都會請專職會計師來校指導報稅,在中國,可能要寫信去美領館索要海外人員抱稅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