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公司說不能選layoff,可以是resign,但是還沒有提到fire。我想如果我跟他們說我不接受resign的話(因為不能申請EDD,現在家裏沒有一點收入來源,也沒有保險,我懷孕已經很明顯了,申請新的工作很不容易),那就隻能選fire了。
我也知道公司肯定會拿出例子來說明我幹得不好,但我還是準備盡量爭取一下。這份工作對我來說比較新,但我自認為是幹的越來越熟練,越來越好,在公司裁我之前直接領導我幹活的小頭還誇過我。這個決定對我來說真得很突然,尤其是在我通知公司懷孕三個星期後的這個決定,讓我不得不懷疑懷孕是一個主要原因。
謝謝大家的回複,我明白layoff同fire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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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律師吧。
-need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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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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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away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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