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的公司以他不能承擔他的職務為由,讓他主動辭職。 原因是 我 先生來 這個 公司才幾個月, 一來就發現這個公司管理混亂, 公司文化極差。我 先生的小老板是個印度人, 對技術毫 不精通,瞎亂指揮, 但對下屬態度極為惡劣。我 先生來公司後給他指出了工作中的一些問題,也因為一些技術問題倆人發生過一些爭執。我先生是一個隻懂技術的書呆子,不知道 這樣就與老板接下了梁子。他還拚命工作,可納悶小老板總不滿意。他的小老板不僅對他拍桌子, 摔本子, 而且故意刁難他, 比如 一個項目老板說十天 必須完成。 我先生技術分析後說是不可能的, 否則就要減少一些內容。 小老板說不能減內容, 也不能推遲。 他說我先生幹不了,他 交給別人了。到十天那個人 也 完不成,他 就默許那個人減少 內容, 草草應付了事。 (我不懂他們的技術, 大概的描述如此。)這樣類似的例子還有一些。 大概八月份公司要交一批活, 但是領導不力 ,任務顯然 根本不能完成, 所以他 們要找個替罪羊, 就說我先生不能完成任務, 讓他離職。 我先生去找公司HR 的人和CEO申訴,才明白他的小老板早已將各個環節打通了,別人根本不理會他的申訴,說:我們已決定了。我先生本來也不打算在這兒長幹了,所以就同意,自動離職。
現在的問題是:我先生同意離職,但說要給我時間另找工作,找到我就馬上走。可是今天公司通知他三周後必須走。他們這樣做有道理嗎?合法嗎?如果我們不同意,他們會不會Fire 他, 給他一個不好的performance 。如果他們要 lay off 他, 我們還可以拿到 失業保險嗎? 但是好象公司不想lay off。 我們一直不想惹麻煩,可是他們逼人太甚。
各位懂美國法律的或有經驗的大俠, 給個主意好嗎? 先謝了!
求助! 我們該毫無抗爭地離職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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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厚道的說,你老公也太書呆子氣了。才去新公司上班
-apen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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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2010 postreply
18: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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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了才是領不到失業保險呢" - where did u hear this??
-jojo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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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2010 postreply
19: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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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自己辭職拿不到。被炒才行
-老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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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0 postreply
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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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true: fired, not.
-jojo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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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0 postreply
14: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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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doff, yes; fired, not.
-missioninpo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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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0 postreply
16: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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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自己去讀規定吧
-jojo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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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2010 postreply
17: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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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d also can get unemployment
-tech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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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010 postreply
18: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