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以前提到的那個manager突然給我發了一個email,讓我給他打電話或者寫email(他的公司以外的一個地址)。他什麽意思呢?關於我申請失業金的電話hearing27號將舉行,我估計他也收到或者公司hr收到轉給他,如果是這事,我該考慮什麽?
這個人與其說是個manager不如說是個polician,蹩腳的。不知道他又有什麽鬼花樣。以前的那個contract想留下,工資談崩了,他讓人家走了,可後來又讓人家回來幹一個星期急活。那個人是個老印,沒綠卡,80/小時,他就回去幹了。所以我的另一個想法,他,當然作為要臉的人,是幹不出來的,有10%的可能讓我回去參加一個8月份的show,實話說,每次show我都掉一層皮,因為現場問題隨時發生,就是我在解決。我不想回去,但很想借此機會讓他難看一下。我再次說一下,這種可能性很小,但萬一發生,我該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