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原因是他讓我在兩天時間裏幹完一件不可能幹完的

工作;禍因是之前老板的老板壓一件應該是提供軟件的公司應該解決的問題,他根本不明白那根本不是我們的任務,於是來壓我,還強迫我簽了一個違反工作效率的note,我沒綠卡當時,強忍著簽了。第二天,軟件公司解決了問題,證明我說的是對的。他覺得不好意思。我的錯誤就是老實,沒有當時讓他給個說法,發個郵件。後來我又綠卡了(這是我的唯一錯誤),我可能也表現出不滿。這回他又來了,我就跟他比較強硬的做了解釋。第二天,fired.
我想,既然已經不能相處,早晚得離開。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