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執法的方式有問題並不足為奇,DA office 每年reject許多警方的案件就是因為警方在執法時有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美國憲法第四與第五修正案有其不可抹煞的重要性,在此同時,DUE PROCESS 與陪審團製度保障了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機會,良心說這不是最好的製度,但是也不是最糟糕的製度.
老貓說過很多次,每一個新移民都有一個特別的選擇,你如果不喜歡這個國家,您可以either真正花時間了解這個國家的製度然後參與改革,(你可以考慮參政,真正用立法權來監督司法權,你可以考慮進入公職,利用行政權來製衡司法權,這是你可以做的,你甚至於可以考慮修習法律真正做一個有良心的律師,這些都是你可以做的,然而用不正確的資料與偏見來描述一個你不是真正了解的問題,如此的誤導與認知的偏差,這不是這個論壇設立的目的,如果你真正要討論,我們可以用真的的判例來討論,如果你有問題,老貓會儘力幫您找資料,其他的就請您去其他適合的園地去討論.
謝謝您的合作.
你需要了解警察並沒有受過專業的法律訓練....
所有跟帖:
• 我是沒別的意思,不管是啥主義,不管是啥製度,不好的我都會講講。好的輪不到我說早見報啦。 -pekchang- ♂ (346 bytes) () 07/09/2010 postreply 03:29:01
• 任何涉及有明顯違法或是不合實際法律規程的帖子經討論後一律刪除 -單身老貓- ♂ (0 bytes) () 07/09/2010 postreply 04: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