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求助:有關家庭暴力(加拿大)

過程是這樣的,我在孩子滿3個月的時候被老公打, 皮下出血,叫了警察,他被帶走,被立案,現在等待上庭,可是他很狡猾,跟他的朋友們說他隻是推了我,我就報了警,可事實是我被他打的大片的皮下出血,現在我們辦理離婚,他用錢請了律師,聽說律師給他出了個很壞的主意,我知道後很擔心他把孩子弄走,本來不想給他留汙點,現在看來不留不行了,可是他這段時間他在朋友麵前表現的很關心我,幫我搬家,給我買了電腦,我沒錢請律師,知道他又在布局,不知道他的這種表現可不可以洗刷他的汙點,法庭會不會因此而認定他打人的罪名不成立?我生下孩子,他竟然不照顧我的月子,從月子裏麵我就一個人帶孩子,自己做吃的,沒有湯喝,不知道這些可不可以構成虐待,他在朋友那裏說他又多關心我,朋友在場的時候他態度都很好,可是隻有我們兩個人的時候他都在發狠,如果他的朋友幫他做證,我可怎麽辦。他就如樓下的帖子所說,很有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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