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找房子的時候就對landlord提出必須需要一個parking spot, 這是我租房子的必要條件。當時agent向我保證,我看中的公寓有一個parking spot available,所以我就交了100塊錢定金。可是等到簽合同的時候才發現,那個parking spot是在garage裏跟別人share. 也就是說,一個又長又窄的parking spot趴兩輛車,裏麵的人有外麵的人的車鑰匙,裏麵的人要用車的時候,把外麵的車挪開,然後把自己的車開出來,然後再把外麵的那輛車開進去,然後再自己開車出門。當時大樓的manager 向我保證,幾十年來一向相安無事,沒出過什麽問題,如果有問題的話,garage不負任何責任。因為當時比較喜歡那個apartment, 又挺著急要安頓下來,就同意了。簽了lease,但是關於garage的liability沒有任何紙麵合同。
後麵的故事就是我剛剛搬進去,裏麵那個人就在出門前,挪我的車的時候,把我的車撞在柱子上了,導致後麵的bumper撞壞了。這個本來是小事,可是在跟保險公司打交道的時候才意識到這是個大問題。也就是說因為他有我的車鑰匙,說明我允許他開我的車,然後任何責任都有我來承擔,他沒有任何責任,無論損害有多大。如果他在挪我的車的時候,蹭了別人的車,或者導致garage的任何損失,結果都要由我來承擔。
現在我剛簽了一年的合同,在紐約這個破地方又一定要開車,住的地方外麵是萬萬沒有地方趴車的,也就是說我還需要這個parking spot. 我打算寫個書麵的合同之類的東西保護自己。可是又不知道從何著手,哪裏有模板可以借鑒的嗎?基本上就是要說我隻給另外一個人鑰匙來挪車,不能把車開到任何garage以外的地方。如果除了任何問題,他要負全部責任。除了這些,還有哪些要想到的呢?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