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呢:09年的那次事故是別人掛了我的車身.這次對方指控我從後邊撞上他的後BUMPER所以應該和車身沒關係. 另外我不用照後保險杠吧. 我的車庫的擦痕依然在, 我已經照過照片. 我有我的車體狀況的照片, 我可以發給你個LINK你幫我看看嗎? 我明天聯係下我保險公司的人看看能不能付他費用讓他出個EXPERT REPORT類的東西.
第二條我沒法證明不在現場. 說實話我都不知道所謂的車禍現場在哪兒,警察打電話問我從哪兒走了嗎我答的都是YES.因為我每天下班都從那條路走. 我沒有也不會撒謊的.我估計是被撞的人認錯了人.看我的車側的BUMPER有擦傷就相當然人為是我了.
再次感謝你的幫助.你的對7個法官的研究也說明我找的那個律師確實也說了實話, 就是絕大多數的被告在費城法庭都會判輸. 還有另外一個律師在網上的COMMENT也是這個意思.所以我就報著輸了意料之中的原則去上庭, 然後讓我的律師代表我上訴.
如果你同意的話我就把我的車況照片發給你. 你給提提意見. 另外我去州警察局要REPORT了, 早該做的一步.
謝謝老貓的幫助我會按你說的去做
所有跟帖:
•
回複:謝謝老貓的幫助我會按你說的去做
-單身老貓-
♂
(371 bytes)
()
06/08/2010 postreply
16: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