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個帶那麽小的孩子,怎麽工作養活自己和孩子呢?如果你把孩子接到你身邊,你能保證每天和孩子住到一起嗎?據我所知,離婚孩子跟父親的,通常都是放到爺爺奶奶那樣的,如果再婚,孩子就更回不到父親身邊了。而跟媽媽的,大多是帶在身邊的,即使再婚,也會帶孩子一起住。
至於你說的孩子被教育的恨你,我想那是你太敏感了。那麽小的孩子,就是和誰住就和誰親的,她才不管你是不是親爸呢。她平時都很少能見到你,當然不會願意跟你走的,也不會和你親的。至於她們是加國國籍可以辦中國戶口,在國內非大城市應該是不難的,要是肯花點錢就更容易了。
你現在應該從你女兒的切身利益考慮,不要意氣用事。光糾住孩子和媽媽必須住一起是沒用的,你也沒可能強迫她們必須回加拿大。不如提出你的意見,好好和ex協商,看看能不能建議姥姥姥爺帶孩子去深圳和ex 同住,這樣不就解決了你的問題了嗎?他們要是有困難,你多出點錢才是你的誠意。哪個媽媽不願意孩子在身邊啊,你ex也是沒辦法才和孩子分開,你就多體諒她,她才能體諒你。
你的想法不太現實,你也要替她考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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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對
-eyehalf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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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0 postreply
09: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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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agree
-junkyard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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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0 postreply
1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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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let his ex quit her job to stay with his daughter,
-oops_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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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0 postreply
11: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