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ipod(價值$200)丟在了健身房,第二天電話問,他們說找到了,由於沒當時去認領,而且他們人員交接班,一直沒能拿到。其中也有人解釋說找到的未必是我的。最終的結果是:
1. 一工作人員證實某天某時撿到了ipod,正是我丟的地方時間。(當時要關門,基本沒人了)
2. 一工作人員證實了ipod開啟的畫麵,正是我的。
3. manager 解釋說,可能工作人員錯誤的給了其他的member,因為他們內部找不到ipod了。他需要時間看看誤領的人是否能退回。
後來留言告訴我沒能找回來,any idea that would make up for that。這意思是他們要賠償嗎?
歡迎任何comments,真是沒啥經驗,人家一說好話又不知怎樣處理了。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