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情那個律師.實在沒飯吃要接這種胡攪蠻纏case.

本帖於 2004-08-31 14:44:2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2stillsuper 編輯

所有跟帖: 

可能是按小時收費的律師 先收再辦的 -正透著樂呢- 給 正透著樂呢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2/2004 postreply 23:49:2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