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小孩撫養費的問題 - 前夫在美國,借口沒工作拒付撫養費

如果是中國法院的裁決,基本上如果當事人的前夫永遠留在美國,當事人基本上沒有任何的方式強迫她的前夫履行法院的裁判,當事人需要的是在前夫所在的州,提出訴訟要求美方法院考慮依據中方的裁判做出相同或是類似的判決,隻有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才能經由官方的機構強勢要求她的前夫履行這個判決.

在此同時,如果當事人知道前夫確實的住址,她可以要求法院出俱命令要求前夫提供去年與今年報稅的紀錄,依據這個資料來決定其個人的收入與是否有能力負擔這個數字.

老實說,就算對方沒有工作,單靠失業救濟金,每週都至少有$130以上的收入,所以如果對方說"它"拿不出$150 - #300,那是騙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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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老貓。 -littleboat4b- 給 littleboat4b 發送悄悄話 littleboat4b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7/2010 postreply 21: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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