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這兒的一般都是病急亂投醫的,要都那麽冷靜,壇子就清靜多了。

再者就是看自己是否有理,值得請律師一爭高下。
A 1.3條,對方都死翹翹了,錢哪孩子呀不都歸自己了,還找什麽律師啊;自然法則哇。
1.2條,超市購物忘記付款?希望我不要哪一天這樣沒頭腦,店主得多不高興呀,誰看都覺得是成心的。
1.1條,兩口子打架報警事件,純屬共軍宣傳品的貽害。

關於考古問題,看9百多頁的帖子不容易啊,急了哪有這時間和耐心啊,我看看官和判官都得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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