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她在寵壇發的帖:
請問有通法律的朋友能給點實質性的建議嗎?虎象媽被人告啦,目的是人家要搶走象象!!!十萬火急,說多點也無妨!虎象媽和ex partner終於分手了。象象現在和虎象媽在一起。但是ex partner要把象象要走,理由是這是common property.虎象媽很明白,他的目的不是象象,而是要通過這個折磨虎象媽。
事情大致過程是這樣的。我大約去年5月間把象象撿回家的。然後因為某些原因他把象象放跑了,最後象象又自己回家了。從此收養至今。雖然大虎二虎是他付錢"買"的, 但家裏三個毛的所有費用都是我承擔。ex partner 曾經有懲罰毛毛來折磨虎象媽的行為,虎象媽為此和他有個激烈的身體衝突,但沒有任何記錄。我怎麽和他對峙?
我如果把象象藏起來,並且告訴法庭象象走失了, 會有什麽後果?請問,我該怎麽辦?謝謝大家!
虎象媽現在精神已經處於崩潰邊境,請大家幫助!我願意放棄其他權利換取三個毛!!!!
發我郵箱hu_adeline@hotmail.com,或者QQH我都可以!
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