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幫忙 有沒有法律方麵的建議?
我在一個加州engineering consulting firm工作,公司需要每個人找客戶。 這是每個人業績的重要部分(工資提升獎金都跟這個有關)。因為這個每個人都非常aggresive, 盡可能搶credit。 最近有個大客戶, 公司一直要不來活, 我就想去跟他們聯係, 看能不能弄些活來。 因為以前我給他們做過東西, 他們很滿意 (有一段時間, 因為credit分配不公, 我不願參與, 所以後來也就沒有活給公司)。活真的弄來了,可是公司上麵卻不想讓我領頭。又跟以前一樣,credit被別人搶去了。我非常生氣,又決定不參與到哪個項目裏麵。結果那些搶來credit的人,沒有經驗,不可能在限期內完成項目,著急了,又怪到我的頭上,說我沒幫忙---笑話,幹活時就想起我來了,搶credit時那麽野蠻。這太不公平了,沒門! 因為這個事,跟上麵有些人弄得很不愉快。現在他們開始找我的茬,看樣子是逼我離開公司,每天非常壓抑。準備辭職不幹了。請問再辭職之前,可不可以file a complaint to the HR Dept?或者是州勞工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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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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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0 postreply
14: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