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您的問題一定需要找律師來處理. 原則上這個問題如果案件成立您獲判有罪,對您日後一定有影響,現在希望的是經過律師的斡旋,希望能夠用較不嚴重的罪名,因此不造成太壞的情況.
(B)您的孩子,恐怕會是您未來最大的問題. (十歲就這個樣子,絕對不是偶發的情況),,如果有可能,您需要找心理醫師與您的孩子談一談,找到他失鞚的真正原因. 亞裔的孩子在加州本來就吃虧,再加上他這種情況,(他需要知道如何控製自己脾氣)如果您現在不想法補救還一衛以暴製暴,個人會建議您現在就為他先準備一快墓地,因為很快不是您就是您的孩子需要...
(C)至於您,老實說,如果您不能了解到您錯得有多深,個人會建議您考慮海歸,這個國家可能不適合您與您的孩子. 至少在您所發的求助帖子中,老貓的直覺是您還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您麵對的刑事控罪是所有問題中最小也是最不重要的部份,真正的問題是您與您的孩子要如何處理下麵的問題)
記住,"子不教,父之過"
回複:急! 因打孩子而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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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急! 因打孩子而被告上法庭!! -husk- ♂ (87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17: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