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一年以前,該公寓管理公司發了廣告,給新租客$500禮單。正好我原住的公寓鄰居抽煙問題難以解決,便決定搬入此公寓,並且將禮單換為最後一月免費。由於我很可能找到另一城市的工作,便與該公司口頭協議,不必租滿一年,隻要提前兩月通知即可。
很快,可能成為了現實。 我提前兩月通知了公司。他們也很nice。令我意外的是,他們退還了我交給公司最後一月的租金。並附便簽說明,最後一月免費!
世界多美好!
可惜好花不常開!
上月中旬,我遭到了一家追帳公司的攔截。先是電話威脅,而且根本不聽任何解釋,也沒有任何信件。我由開始的丈二和尚變得出離憤怒。我給該管理公司去了電話。我被告知我的帳號顯示我欠最後一月的房租。而前述的故事她不知道。我要求他們給我寄書麵文件來。
終於,追帳公司寄來一封信,上有讓我馬上付本金加利息若幹,否則,他們將采取進一步的行動雲雲。
我想我是有理由不付這個錢的,至少我絕不應該付利息。
在此,請教有經驗人士:
1.怎樣才能避免追帳公司損壞我的信用記錄?
2.我能去小額法庭要求取消此所謂的欠款嗎?
3.主要是對他們的做法生氣,但也不想如秋菊般花很多工夫去討說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