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是一個經濟有trouble的黑人。他欠大約一年半的地稅,欠信用卡超過一萬塊。還有人告他,欠款depending on the execution of judgement. 我得律師說估計有8千塊。而且這個賣家全家已經搬去美國了。他一直沒告訴他的律師任何情況,感覺他是有意逃債,反正去美國也不在乎加拿大的信用了。如果我的律師不負責任查不出,他就逃掉了,錢就得我或者保險公司付。我想如果他再壞點,把房子抵押出去,找私人借款,這就是unrecorded lien了。現在離closing day隻有一個禮拜,我應該怎樣做呢?
Option1:拒絕延遲closing date, 如果他不能close(highly likely),是不是這個deal就自動取消,我可以拿回我的定金?我花的時間和功夫白費也就算了,但是我的律師費加驗屋費就白花了嗎?可以要求賠償嗎?
Option2:由於買他的房子的風險大大加大,我要求降價才可以delay closing date?
還請大家多多指教,謝謝!
我來update一下我知道的新情況也算給大家一個經驗
所有跟帖:
•
既然賣家有意討債
-Lenovo--
♀
(76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12:40:24
•
回複:既然賣家有意討債
-MPV-
♂
(61 bytes)
()
03/01/2010 postreply
1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