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夾在兩個律師之間的問題




(A)如果移民局收到您所遞交的材料應該會有一個回函告知,您應該去當地的移民局辦公室查一下就應該可以知道了. 如果沒有收到... 進入 B, 如果收到了 進入 C.

(B)個人會建議您正式以書麵(掛號信函)通知您的律師 A,要求解除聘任的合約.至於費用的問題,依據合約上的規定來處理.

(C)依據 Lawyer's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一般的情況律師 B,不能主動協助您與律師 A 解約,(他隻能建議您考慮這麼做) 同時依據相同的規定,他也不能直接與您簽署新的合約,直到您原來的律師同意或是您解除聘用生效.
所以律師 B 是走在法律的邊緣,基本上他沒有做錯,因為他是替您"打˙零工",所以他在法律上並沒有代表您,他隻是替您準備所有申請的文件然後替您寄出去,(這些事您自己可不可以自己做,當然可以),因此除非您正式解雇律師 A,他不能正式代表您,至於收費標準他可能是按件計酬或是按工作時間計酬....(您應該問清楚)

這是馬州有關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的相關規定

http://www.law.cornell.edu/ethics/md/code/MD_CODE.HTM

(D)至於您是否應該 file complain,這隻能由您自己來決定.
不過如果您找律師 B 來準備這文件,對當當然可以按件計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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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夾在兩個律師之間的問題 -Alena- 給 Alena 發送悄悄話 (154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4: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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