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 跟物業費有關的.

我有個出租房, 是個CONDO. 每個月都交250塊物業費. 我是讓物業公司自動在銀行劃帳的. 一直相安無事. 前天房客說收到一封給我們的信, 拿回來一看, 是一個律師事務所的信. 說我們幾個月沒交物業費, 如果10天之內不付款, 物業公司要因為欠款而拍賣我的房子. 看得我一頭霧水, 在銀行網站上一看, 果然從11月開始就沒劃過錢了. 再到小區的網站才發現最新的NEWSLETTER裏麵說從11月開始, 我們小區換了一個物業公司. 我們現在的住址, 電話等等都留給過以前的物業公司, 但換物業公司我們根本不知道. 也沒收到過任何信件或者帳單什麽的.

欠的物業費我們該交, 沒話說. 可現在他們要求我們交300塊這個律師事務所的費用. 我們又沒做錯什麽, 憑什麽交這個錢呢.

請問應該怎麽處理呢? 謝謝.

所有跟帖: 

回複:請教一個問題, 跟物業費有關的.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557 bytes) () 02/11/2010 postreply 18:39:29

謝啦. 看來隻好如此了. -陽陽陽陽- 給 陽陽陽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1/2010 postreply 18:48:2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