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自立時,才是成人,可以離開父母的庇護;有餘力能照顧他人時,才可以生小孩, 現在好多人都不記得這點了.
"家庭主婦,學曆不高,生活能力不行," 無論他給你多少錢,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分析一下你過去十年對家庭的貢獻, 有那些是你丈夫今後需要的, 好好談談, 至少讓他雇你做個保母. 沒有人比你更合適照顧你們的孩子了. 其他,如做飯洗衣, 按市價收費. 比照雇傭關係,互不幹涉個人事物(比如你不管他給父母多少錢,不指使他幹家務, 要麽髒著,要麽他付錢請你幹 ),互相尊重(他不能辱罵你,必須按時付工資).
又一個無法自立的人
所有跟帖:
• CO這個。 -peewee- ♀ (144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12:39:14
• 孩子是人家不給我,我想要,可能我沒有交代清楚。 -青天明媚- ♀ (0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12:41:43
• 一樣啊。。。 -peewee- ♀ (0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12:45:57
• 這官司要打。你沒錢,法院會要求他付律師費的,你根本不用害怕。 -seanie- ♀ (34 bytes) () 01/22/2010 postreply 16: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