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最近在美國出了車禍. 她想左拐,但錯過了左拐線的入口一點點。這時左拐線裏麵沒有車, 前麵是紅燈(即不能立刻左拐)。她看了後視鏡與側鏡,覺得有輛車從後麵過來,但距離尚遠,於是打了左拐燈, 看了盲區就壓著白線拐進了左拐線。哪知後麵是個20出頭的小姑娘, 衝過來把我太太的車從中部擦著撞到駕駛員一側的前門,再滑出去。 結果對方車頭右前方損壞,我們自己的車駕駛員一側車門合不上了,得拖走。當時雙方都沒覺得身體有什麽問題,安全氣袋也未打開,也無救護車到場,對方在警察處理之後自己把車開走了。我們當晚向我們的保險公司做了報告,第二天也與我方Adjuster報告了事情經過, 但一直未知處理結果。車禍十天後我們收到對方律師信,對方說身體受損,告我們negligence, 讓我們把律師信轉交保險公司,我們照做了。 我們的保險中liability-body injury 隻保了10萬一個人,30萬一個occurrence,我們現在很擔心對方索取無度,超出10萬限額。
請問老貓及各位,我們是否也應請個律師?
我們的保險公司是否有責任把與對方商討過程與結果告知我們?現在距離車禍發生已經四個星期了,當然中間有聖誕節和新年,可能造成一定拖延。
以後我們是否應把liability保額提高?多少為宜?在此預謝各位!
車禍被索賠,要不要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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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 are ok -majorindulgence- ♀ (0 bytes) () 01/17/2010 postreply 10:07:24
• 不要請律師 -majorindulgence- ♀ (0 bytes) () 01/17/2010 postreply 10:07:42
• 回複:不要請律師 -法律初哥- ♂ (10 bytes) () 01/18/2010 postreply 1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