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掙錢比糾葛誰的錢應該怎麽花正確要重要的多.
而且氣頭上誰都會說傷感情的話, 過去就算了. 看來看去人也沒有做罪不可赦的事情, 要是因為給父母錢就要離婚, 以後找是不找呢? 找了也不見得事事讓你滿意,何必呢.
對方提分戶建議一定是因為兩個人對於錢怎麽花達不成一致, 與其鬧離婚,不如好好和對方談談有沒有妥協的辦法, 兩個人的心往一處使, 孩子才可能更幸福一些.
我覺得為了1萬5千美金就把孩子和父母拆散是很孩子氣的行為.
所有跟帖:
•
同意:回複:我覺得為了1萬5千美金就把孩子和父母拆散是很孩子氣的行為.
-N.-
♀
(422 bytes)
()
01/02/2010 postreply
22:11:38
•
LZ說了,不僅是前的問題
-浴火鳳凰-
♀
(230 bytes)
()
01/02/2010 postreply
22: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