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為了1萬5千美金就把孩子和父母拆散是很孩子氣的行為.

努力掙錢比糾葛誰的錢應該怎麽花正確要重要的多.

而且氣頭上誰都會說傷感情的話, 過去就算了. 看來看去人也沒有做罪不可赦的事情, 要是因為給父母錢就要離婚, 以後找是不找呢? 找了也不見得事事讓你滿意,何必呢.

對方提分戶建議一定是因為兩個人對於錢怎麽花達不成一致, 與其鬧離婚,不如好好和對方談談有沒有妥協的辦法, 兩個人的心往一處使, 孩子才可能更幸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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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回複:我覺得為了1萬5千美金就把孩子和父母拆散是很孩子氣的行為.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422 bytes) () 01/02/2010 postreply 22:11:38

LZ說了,不僅是前的問題 -浴火鳳凰- 給 浴火鳳凰 發送悄悄話 (230 bytes) () 01/02/2010 postreply 2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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