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現在才發現:當我一個人帶著倆小孩艱辛的賺錢養家,困苦的努力生活時,他卻在另一個城市談情說愛。。。
如果我早知道,我寧可一個人帶著小孩生活,哪怕再艱辛,再困苦。。。
可我現在已經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到了他工作的城市。最讓我難以接受的是:團聚近一年,他們還在定時通電話,甚至在我們外出旅遊中。。。
前天,因為電話公司的超額電話費,才讓我知道我辛苦建設的這個家的一家之主竟然是這樣一個人。這就是我的聖誕和新年禮物!
我想我是很難接受,盡管我現在還找不到工作,我實在不想過這樣的日子。
我很想離婚,在美國能辦嗎(我才從加拿大過來,我已經是加拿大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