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法律都要由人來執行。也就都存在著不公,被利用的可能性。

任何法律都要由人來執行。也就都存在著不公,被利用的可能性。認為西方的法律係統是完美的,這是錯誤的。僅德州2009年根據DNA檢查,已經有5人錯判的案例。刑期都在30年左右。當事者有的已坐牢27年之久。另外一例是於2004年已處死刑。當時是因為縱火殺死了自己的幾個孩子。現在,幾個世界知名的縱火研究專家都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此案是故意縱火。

西方的法律係統存在諸多弊病。貌似公允,其實不然。

楊佳的案件在美國幾乎不可能走上法庭就已結案了。華盛頓州前幾周發生的襲警案,歹徒被警察擊斃了事。幾個曾給歹徒駕車,提供協助的逮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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