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是還要嘴硬,認為您是對的,別人是多管閒事,真遇到心狠手辣的DA,人家真跟您硬幹,您絕對討不了好,因為法律是在對方那一邊,到時候庭訊時DA說服法官與陪審團判您有罪,給予您一個30天的徒刑,您認為美國的牢飯是那麼誘人的嗎? 你不要到那時再來哭哭啼啼喊冤.
更重要的是你們夫婦都忙,那有可能任何事都麵麵顧到,如果社工突檢您的家,"骨頭中挑雞蛋"硬說你們是不適任的父母,向法官要一個強製令,將您的孩子送到寄養家庭,你認為這是好玩的嗎?到時後你認為天下有多少人會願意如嶽東曉老大一般用幫賀家打官司的精神來幫助您.
一個人,老實說,如果"不知道"並不應該是視為"有罪",但是"知道了"還不謀求"解決之道"反而把所有好心告訴您"前有險路"的朋友罵個翻兩翻,這不叫"愚蠢"應該叫什麼?
老貓的話,向來不好聽,您聽了,老貓謝謝您,您不聽,一個字,"BY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