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結果是你們不會因為這個問題喪失對孩子的監護權

來源: 單身老貓 2009-12-14 11:59:0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30 bytes)
看到您與其他朋友的對話,老貓隻有嘆氣的份,老實說要是在五年前,老貓早就一連串的台灣國罵送過來了,還讓您這樣理直氣,壯的"嗷"....您的問題,其實"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因為您所在的州,在去年特別通過法律來處理類似於您的問題,所以您現在是當紅炸子雞,DA正好拿您來警猴...特別是在您的州已進入冬季,不管您平日是如何負責的老爹,在處理這個案件的DA與法官來說,您是置您的孩子於危險之中,(您的州溫度應該已經進入冰點附近,所以真的您沒有話說,因此如果您聘有律師,您的律師能夠與DA洽談一個認罪的條件,就罰款了事,老實說沒有什麼大不了,頂多是您州的社會安全局或是DCFS,會派社工來探視幾次確定您是稱職的父母. 問題解決,大家回家過聖誕節....

您要是還要嘴硬,認為您是對的,別人是多管閒事,真遇到心狠手辣的DA,人家真跟您硬幹,您絕對討不了好,因為法律是在對方那一邊,到時候庭訊時DA說服法官與陪審團判您有罪,給予您一個30天的徒刑,您認為美國的牢飯是那麼誘人的嗎? 你不要到那時再來哭哭啼啼喊冤.

更重要的是你們夫婦都忙,那有可能任何事都麵麵顧到,如果社工突檢您的家,"骨頭中挑雞蛋"硬說你們是不適任的父母,向法官要一個強製令,將您的孩子送到寄養家庭,你認為這是好玩的嗎?到時後你認為天下有多少人會願意如嶽東曉老大一般用幫賀家打官司的精神來幫助您.

一個人,老實說,如果"不知道"並不應該是視為"有罪",但是"知道了"還不謀求"解決之道"反而把所有好心告訴您"前有險路"的朋友罵個翻兩翻,這不叫"愚蠢"應該叫什麼?

老貓的話,向來不好聽,您聽了,老貓謝謝您,您不聽,一個字,"BYE" !

所有跟帖: 

承教了.I didn't think I was fighting with others. Sorry to everyone -BusyDaddy- 給 BusyDaddy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14/2009 postreply 13:16:4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