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給我家的親戚辦F1來美讀語言學校。 十一月初學校A(是一個國際化的語言學校
)給我一個QUOTE(一月內有效), 一年課程的學費和雜費是20,000元/年。 我拿這
個QUOTE和親戚商量, 他決定來這個學校。 學校規定交錢後才能發I-20。 於是十
一月底,我去學校A交了兩萬美元, 學校又給了一份正式的QUOTE(有ADMINISTRATION
OFFICER的簽名), 和一張INVOICE INDICATING NET BALANCE 是0 (加蓋了學校的公
章)。過兩天我去取I-20時, 學校突然告訴我要多交5千美元, 理由是這裏辦事的
人搞錯了, 在國外的SALES OFFICE說要收兩萬五。 他們還拿出了一個手冊來證明
他們的價格如此。
我現在要求學校繼續HONOR原來的QUOTE。 另一方麵,我很為難, 當初我說服親戚
來這裏的其中一個理由就是價格便宜些。 現在錢已經交了, 又說要加五千美元,
實在是鬱悶。
難道學校可以單方取消他們的QUOTE, 在我接受和交錢之後? 商業法規定好像是一
旦我接受並付款,合約就有法律意義, 不能單方毀約。
我和學校均在麻州。
老貓先生, 或各位法律高手, 請賜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