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你吧,本來這件事就不應該幹,做人最基本的原則。shame

本文內容已被 [ rita1974 ] 在 2004-08-26 20:36:2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on you. 既然已經發生了,該找律師找律師,該上法庭上法庭,也不是什麽萬劫不複,哪兒跌到哪兒爬起,還是一條好漢。你卻又在這兒什麽自殺呀,不想活了,這點事就把一個人搞成這樣啦?!那以後要經曆的磨難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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