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uslegalforms.com/postnuptial/
但是老實說老貓憂慮的是您所提的要求可能不合於當地法律的規定(特別是pension的部份,因為這包括了對方未來的收入,一般的情況,您不能要求對方給與您對方並還沒有賺取到的部份,財產的分割一般隻討論現有的部份,這包括他已經賺得的pension,但是不包括他未來的收入)
同時基本上任何合約都必須在公平的基礎上來建立,如果您所提的要求過於嚴格,未來如果真的對簿公堂,他的律師可能可以因為這個要求不合於公平的原則,而要求法官推翻這個協議,所以這是為什麼老貓會建議您應該考慮現在就取得您所應該得到的,就算是您考慮要原諒對方,您也不應該將所有您應該得到的押再一紙合約之上,婚姻關係不是一紙婚約可以限製的,如果對方有心悔改,離婚之後您仍然可以與其住在一起,然而如果對方未來有心叛亂,您也不吃虧,因為該得到的,您已經都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