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發了上個帖子(大家看看我有希望告贏學校嗎?)後,承蒙大家的熱心回帖,我在此一並表示感謝!
由於特殊原因,我暫時沒有辦法和律師商談。我有一些觀點,想拿出來與大家探討。非常希望大家對我的觀點進行反駁。
1) 學校的手冊上明確提出老師必須給Syllibus,但是這個老師沒有給,所以他違反”合同”在先。
2) 這個老師對於如何計算成績有一個口頭的”協議” (三次考試取其中的兩次),但是他違反了這個協議(出來了一個Attendance & Performance Grade) 。
3) 這個老師自己直接收走Teaching Evaluation,有可能影響他公平地給我們評分。(這個學校沒有規定,不知道如何攻擊比較合適)
4) 這個老師不公平,具體表現有: 期末考試的時候,他偷偷告訴部分同學隻要做部分題目(從來沒有公開說過也不知道標準是什麽)。第一次考試時有一個同學沒有交,這門課他還是得了A。有一個同學他除第一次成績和我相同外,其餘兩次都比我低,但是他這門課的最後成績卻比我高。我想學校裏每個學生都應該受到公平對待,老師出現這樣不公平的事如何攻擊比較合適呢?
5) 這個老師完全出於他的”Good Heart”給我們告狀的同學每人加分,除了對其他同學不公平,違反某些學術規定外,如何攻擊比較合適呢?
6) 有將近一半的同學有書麵證明說從來不知道有Attendance & Performance這樣一個成績(這個老師應該找不出同學證明有),我是唯一得到這個成績的人。不知道這樣能不能證明老師這個成績是針對我造出來的。
7) 學校認定老師給了每個同學Attendance & Performance 成績,但同學中沒有一個人知道,能不能說明這個成績是這個老師偽造的呢? (如果這個老師還保留原來的手寫成績單,應該能夠通過技術手段鑒定出他這個Attendance & Performance 成績是後來加上的) 如果能證明這個老師偽造了這個成績,那說明什麽呢? 那又如何攻擊比較合適呢?
8) 至於Discrimination,證據不太好找,不知道我說的這些中間有沒有夠得上這一條的。如果能證明這個老師由於我告他而對我進行報複可以算嗎? 另外學校對我這個事情托了一年半,如果能找出同樣情況的事很快解決不知道能不能算在內。
9) 關於精神傷害的問題,一定要看醫生才行嗎? 現在去看還來得及嗎? 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麽好主意?
在這裏先謝謝各位的熱心幫助,我會將我的後續行動向大家通報。
大家看看我告學校的這些理由成立嗎?
所有跟帖:
• 沒有看過上個帖子的請進 -Email- ♂ (112 bytes) () 08/02/2004 postreply 12:31:18
• 回複:大家看看我告學校的這些理由成立嗎? -荷蘭學生- ♀ (386 bytes) () 08/03/2004 postreply 04:03:04
• 額外的意見 -荷蘭學生- ♀ (1215 bytes) () 08/03/2004 postreply 04:30:50
• 謝謝你的建議! -email- ♂ (134 bytes) () 08/03/2004 postreply 07:43:13
• 以下一點建議,希望有所幫助: -骨折中的念法律的- ♀ (1576 bytes) () 08/05/2004 postreply 23: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