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有錯的是您,
第一:您明知有問題,不善加處理,反而來此透露實情,您的忠誠度有問題,您這種人不可用.
第二:您受過專業訓練,您知道不合法,但是您仍然聽從主管去犯法,您知法犯法,您這種人不可用.
第三:現在出了問題,您隻想到個人如何脫身,完全不考慮到您的主管所做所為是否應該讓官方知道,您自私自立,您這種人不可用.
O.K. 如果你看到這裡還沒有翻臉,您這個人還有救 :) 老貓也謝謝您的風度.
個人會建議您做三件事
(A)documentn 您所做的一切,在合法的情況下保留一切您經手業務的資料,老貓不需要您做不合法的事,但是任何您經手的文件您應該有一個紀錄.
(B)如果您確實知道對方的行為不合法,直接與您所在地區的DA office 聯繫,不要猶豫不決. 讓DA去處理.
(C)在適當的時間盡快辭職.
至於銀行帳戶,儘速將您的名字拿掉,同時要求銀行給您一個明細,明年報稅時誠實申報.
您的目標不是保住這個工作,而是您的執照.
您的老板沒有害您,他做的都沒有錯.
所有跟帖:
• 為了飯碗 不得不低頭 -bluewater-cir- ♀ (0 bytes) () 10/09/2009 postreply 13:45:36
• 所以您想告訴老貓"為了飯碗"可以視法律為無物? -單身老貓- ♂ (0 bytes) () 10/09/2009 postreply 20:10:26
• 我是很守法的公民 -bluewater-cir- ♀ (64 bytes) () 10/10/2009 postreply 08:27:25
• get a lawyer before you go to DA office 聯繫 -我也有話說- ♀ (0 bytes) () 10/10/2009 postreply 09:5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