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case 已經close了.隻能去civil court.請問留什麽案底?
第二,打人者都沒告我打她,她都不敢誣陷,你倒敢? 請問她憑空口白牙就能告成嗎? 我滿身是傷她告我? 警察不過想不了了之,你倒想她會贏?
第三,我不明白你為什麽願意在國外象狗一樣活著.我可覺得我不是求他們來的,到哪裏都有人權吧.我身體嬌嫩受了損害,不象你那末禁打,第二天還能正常上學?
第四,我到這裏是為了看怎麽辦,需不需要律師,你到是一副中國人的奴才相又露出來了.少生是非? 這是典型中國人的邏輯.
我因為理直氣壯所以才要告的.而我會為了尊嚴和正義而討個說法的.
第五,所以你挨打受欺負都是活該.因為你賤.還覺得別人和你一樣犯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