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到底了解這個案件多少? 什麼時候 UC BERKELEY 成了被告?

本文內容已被 [ 單身老貓 ] 在 2010-01-27 11:49:5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老貓的了解是在這個案件中被告是"ROCKRIDGE MANOR CONDOMINIUM",什麼時候 UC BERKELEY 成了被告?

同時您不相信一審的判決,不相信聯邦法院的判決,事實上如果聯邦法院推翻了這個判決,那麼您還或許有理,您看到了聯邦法院的判決,您到底還要相信什麼? 為什麼您一定要認為"不合您意"的判決就是有問題? 老貓說過,拿出評據來說話,隻要您能證明"法官收了被告不當的捐贈或是賄賂的錢",您就有理.老實說如果被告是 UC BERKELEY ,老貓會支持應該把案子交給別人審,免得案子受自己的感情影響,同時隻要您能找到加州的任何法規明確規定法官的作為不合道德規範或是不合法,您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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