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逗了。其實老貓已經說得很清楚。是你自己不願意麵對“吃虧”而已

在美國,任何服務都不可能是無償的(除非是人家說好的是free的),你自己有責任在收到服務之前問清楚費用。不是說你不問人家就不會bill你。即使去了法庭,隻要對方提的費用是常規的合理的,你就得付錢。

你心目中難道認為這次谘詢是免費的?嗬嗬。即使你這麽想,你也要提前問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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