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韓國人長沙無證駕駛肇事致同學家破人亡!法院僅判賠16萬!

2008年7月12日4時許,韓國遊客崔昶根在參加完其哥崔成根的婚禮後,駕駛借來的現代轎車在星沙黃興大道與瀟湘路的交叉路口,無駕證、超速撞向正常行駛的何全亮駕駛的力帆牌三輪摩托車(拉潲水),致使何全亮當場死亡,坐在車鬥裏麵的其妻楊安芝被撞飛11.5米而至殘,事故後交警部門認定崔昶根負主要責任80%,何全亮(同學父親)負次要責任20%,其妻不負責任。

何全亮(同學父親),男,46歲,湖北宜城人,遇害時在湖南長沙縣黃花鎮長豐居委承包經營當地村民梁軍的百頭大型豬場,現有證據:當地長沙縣黃花鎮長豐居委開據的證明、村民梁軍簽字按印、黃花鎮獸醫開據的養豬數量證明、事故後豬場養豬數量錄像。然而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李雲坤竟然一概不以認證。

崔昶根,男,40歲,韓國釜山人,來長沙旅遊並參加其哥崔成根的婚禮,其他不詳。

崔成根,男,42歲,韓國釜山人,是湖南鋼化玻璃公司(HEG)老板。

事故發生的第二天我們在交警隊問負責此案的交警李成林“在現場時為什麽不對韓國人做酒精測定?”李成林蠻橫無理的說“我認為沒這個必要做,是我執法還是你們執法?”我們問“為什麽不拘留肇事者?”長沙交警隊事故科長粟龍說“崔昶根鼻骨骨折,在住院。”崔昶根逍遙法外長達19天。請高級人民法院找法醫鑒定,崔昶根根本沒有鼻骨骨折,更談不上住院治療。直到7月31日,我們**到湖南省公共安全專家廳,省廳直接下令才把肇事者拘役到案。

7月15日左右,交警大隊文大隊長召集我們在2樓粟龍的辦公室談話(當時粟龍在場),“我看現在主要是先把肇事者拘役,再到看守所去和他談賠償為宜,我們有的領導就是媚外。”

7月20日左右,在交警隊3次調解不成時,身為國家pol.ice的粟龍竟惱休成怒的指著受害者的親屬楊安清的鼻子說:“你們想要外國人的錢,我就不答應。”

殘者楊安芝在湘雅醫院住院期間,肇事者的哥哥及其所請律師譚珂多次拒付醫療費(多次醫院催交醫藥費,三次醫院停藥,最後被迫出院),我們多次**湖南省交警總隊,在總隊長和總隊紀委書記的督助下,交警隊才五千、三千的支付醫療費,事後得知肇事者交30萬元的保證金給交警隊(崔成根請的律師譚珂說“當時繳納30萬元的保證金是交警隊承諾不會抓人”),治療費用應由交警隊從保證金中支付,但我們一直拿著醫院的催款單卻拿不到治療費。

在肇事者被拘役的7天內,韓國老板崔成根兩次通過各種渠道要保釋肇事者,都被鐵血局長(不知姓名)以不合法為由不準保釋。案件到檢察院後,崔成根又要保釋肇事者,遭檢察院拒絕。然而案件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後,沒過幾天,在法院的暗箱操作下(當然法院有所謂的法律根據)讓崔成根保釋肇事者。2008年12月17日,受害者的兒子何衛力,女兒何秋微去問中院審判長李雲坤為什麽可以保釋肇事者時,李雲坤口出狂言說“是省長周強打電話讓保釋的,有什麽意見去找領導”,還說“你媽聽你大舅的話要140萬,最後得由我們判”,並威脅我們說“現在人家韓方給你們20萬元人民幣就算了,不然我隻給你們判幾萬元人民幣。”12月22日左右,李雲坤審判長主持調解時,說“我是盡義務給你們調解,你們要上告,要鬧事,打橫幅,愛怎麽鬧,我奉陪到底”。當天調解我們提出訴狀要求按北京二中院判定德國人舒馬龍的標準,賠償80萬元,從沒提過要求賠償140萬人民幣,李雲坤審判長多次火上澆油以至搞到今天的狀況。我們也不願意出門在外挨餓、受凍、遭人白眼。

在肇事者被保釋後,李雲坤法官再次調解時,我們仍然沉浸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然而崔成根明目張膽的陰笑、壞笑,讓我們受不了韓國人那種嘲笑的嘴臉,以至我們情緒激動。

最可笑的是我們所謂的李雲坤法官竟然顛倒黑白在判決書上說“肇事者主動投案自首(明明是我們**到省公共安全專家廳,省公共安全專家廳下令拘役的肇事者),說肇事者認罪態度好(從未告慰、安慰死者、殘者,甚至拒付醫療費,何來認罪態度好?)”法官是弱者的最底線。如此法官,談何公平?

縱觀我們一群弱者的遭遇,韓國人何以在中國境內傲慢無禮、有恃無恐,就仗著財大氣粗“有錢能使鬼推磨”。麵對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殘,李雲坤法官竟然判賠受害者人民幣16萬元(包括死者喪葬、殘者治療等一切費用),肇事者拘役4個月17天(在法官李雲坤宣判的當天是肇事者拘役的最後一天)。天理何在!

為此我們懇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7.12交通肇事案”,也懇請高級人民法院讓李雲坤法官回避。當然,我們從網上、報紙上也收集到相關案例。希望按北京二中院判定德國人舒馬龍的標準對待本案民事部分,同時認為隊肇事者的刑事部分應該從重判決,因為肇事者輕視中國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更重要的是藐視中國的法律。在現在中國國際地位不斷提高的時期,三湘大地絕不容忍出現這樣輕視中國公民、藐視中國法律的韓國惡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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