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建議先不離,但是經濟分開。

來源: 我愛果果 2012-10-24 07:20:5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9 bytes)
回答: 求建議Twinlobster2012-10-24 06:11:30

既然你們單獨住,那麽你和LG各負責一半的家用,或者按工資多少按比例。你自己的
收入存入單獨帳戶。LG除了該付的,剩下的你就隨他去吧。

所有跟帖: 

CO: 經濟分開。 -江南茶花- 給 江南茶花 發送悄悄話 江南茶花 的博客首頁 (146 bytes) () 10/26/2012 postreply 04: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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