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我就忍著了。我不是這種能吵架的,不是太過分我都能忍的。而且忍得別人還不知道。

回答: 你那是要是有娜娜,你離嗎?fitgirl2012-08-23 15:53:03

忍不住了我也不吵,直接離婚了算!最頭大吵架的人了,吵架比挨殺都難受。

 

而且我還有個老觀念,雖然我也追求愛情,但是一旦走入婚姻,我認為沒有愛情也能行,雖然基礎不牢靠。婚姻是靠人品和責任維持的,它和個公司更象些。所以說沒有愛就應該離婚,我以為不可。要兩個人過還不如一個人過,那才離。沒有愛,仍然可以一起過而雙贏的。何況要考慮到孩子。除非是象虎仔媽他們這樣吵得過不下去了,或者是一方有其他愛人了,那離婚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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