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得我發笑的是,他們還嫌東西重。每人兩個箱子的額度,他們倆才肯帶一個箱子,還說因為我買了這麽多東西還得再多帶一個箱子!回去送人的時候倒是不停地說是他們從國外給人家帶回來的。
去年公婆要賣房回老家住,我提出來給他們4萬塊錢——大概人民幣得27萬,讓他們還是在市裏買個樓層好的。說真的這4萬塊也是我能拿出的全部了,給孩子買了教育基金我就沒有錢了,還要供房子和車。LG特別激動,他是沒想到我能這麽大手筆,把家裏的積蓄都拿去給他爹媽,我爹媽這邊我一分錢都沒給過。結果人家去看房子,告訴我們怎麽也得再添40萬才能買到高層的新房。
我真無語啊,我還沒買新房呢,而且我還有貸款呢。跟LG抱怨了一下,LG也覺得他爹媽幹的實在不是個事兒,就打電話回去說,那你們搬回老家吧!4萬塊錢也不給了。
我覺得人心不能太貪了。我也不是搖錢樹啊~
所以我很慶幸我有個好老公。雖然他也是農村出來的,但是沒有鳳凰男的特質,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