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西人婆婆會幫。和國人不同是西人規矩:答應幫又不提錢的就是自願免費,你不欠她什麽。

有償的要事前說好,付錢就是雇傭關係,主家有權要求做事要怎麽幹,幹成什麽樣,有規矩。這比我們國人不收錢,之間有冤氣要好。

即然那媳婦還有工資,婆婆又請不走,她又要用人,幹趣按婆婆實際做的家事付工資好了。做不做清潔?帶不帶做飯?幫看大孩子不?這些市場都有價,付了,她要做不好,媳婦就有權說她。說了還做不好,就另請保姆了。計得清清楚楚,家是那兩夫妻的,錢大家平分一起出,她老公那邊再叫囂也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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