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問題並不是後媽的問題,而是你在婚姻裏出現不同的狀況,尤其是不好的時候,你怎麽handle。不光是孩子有可能會跟你們過,或是需要你們撫養,如果你老公那天失業了,很長時間沒工作,雖然他也很努力,你能跟他同舟共濟嗎?
誰都不能保證自己一輩子很順利,你才結婚,大概還沒有適應完全有孩子的家庭生活,所以會鬱悶。可是光鬱悶對於事情的解決並沒有什麽幫助,你要是看不慣,就離開你老公自己過好了,如果你有自己在北美生存的能力的話,否則就別在那裏拿一個無辜的孩子出氣。因為這個孩子已經非常可憐,從小父母分開,同時媽媽又要去世,想想他吧。不知道那個更讓人值得同情。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頭各自飛。這在很多情況下都是考驗人性的時候。
你並不需要把孩子“視如己出”,但是善待一個可憐的孩子還是有必要的。況且,我覺得在北美大部分做父母,也都不指望那句老生常談“養兒防老”。養孩子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還是enjoy一個過程,無私的付出。你要有這個準備,估計就不會那麽討厭小孩子了,尤其不是自己的孩子。
當然不知道你老公的前妻怎麽安排她的事,如果她信任她的老公,已經同意讓她老公在婚姻期間adopt her child,那麽就是說孩子的繼父也是有一定的撫養權的,也需要負擔孩子的撫養費。這方麵你得讓你老公問問吧。
對你的建議,look at it in a positive way and you will find yourself a lot happier than before. Either deal with it or fix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