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裏最清楚, 這種警告,威脅是否能震住她LG。
這種“先禮後兵,仁至義盡”的做法,應該是想傳遞 “我在盡力保護這個家,我愛你。。。”
但結果會是,你LG 如果看見你 或聯想到 是你報警,直接放棄這個家。因為你嚴重傷害到了他。
先要問問自己。什麽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LG OR 孩子。選擇是很殘酷。男人要 LP孩子熱炕頭兒,女人更需要。一般在非選不可的時侯,女人寧願自己死,也要把 生的機會留給男人和孩子。
以你LG 的脾氣,你放心把孩子留給他?
要在愛LG 和愛孩子之間做出選擇,對女人是無可奈何,是哭死的過程。
一旦是別人告發,媽媽可能因長期無視暴力的存在,兒童局認為媽媽沒能力保護孩子,而把孩子雙雙送往寄宿家庭。(這是較嚴重的一種想象,別嚇壞了。)
更有可能的是:在這種環境長大的孩子, 對人苛刻,冷漠,對同學和妹妹暴力。
如果你認為,為了保護孩子,你最終會選擇報警,那就不要威脅他。(如果你已經警告過他,那就要隱藏一下你的思想,麻痹一下他。)
目的是,真到兒童局立案的時侯,他想不到是你報的。(你可以用匿名方式打電話,兒童局不追究。)
好處:孩子有保護令,你們的關係沒僵化。雖然分居,但心還在一起,你和他同屬無奈。他心裏存盼望,分開隻是暫時的。
如果一個人有傳染病,你會不會讓孩子繼續跟他吃喝在一起?為什麽精神上的病態多數人忍而不發?
為了孩子,為了病人,暫時住院治療(分居)是一種挽救方法。
我是不是很陰險?
----中國人太在意911和家醜外揚了。基本上女人報警,就是毀家的同義詞。
要我是男人,我也氣不服。因為他並不認為自己有錯,他隻是為了孩子好。
我知道,1.有一老太太告發,是她在家裏窗前看到 對麵大樓的家長打孩子。
2.孩子寫作文,老師發現。
3.孩子玩過家家,老師或其他家長分析出。
4.校醫,家庭醫生發現傷,詢問孩子。
如果兒童局介入,給孩子的保護令,他付的撫養費,強製他上 “憤怒管理”的課,都會實現。
你要表現出 與他共渡難關。本來也是為了讓家更美好。
帶孩子去教會。並要求LG 在公共場合(教會) 探視孩子。教會是軟會人心的地方,過程長短因人而異,我都去了快3年了,還在軟化過程中:)
多參考大家的意見,不在憤怒的時侯做決定,問自己最放不下的是什麽。
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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