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反對她的觀點,但是人家有發表言論的自由。而且很明顯呂說的罪是宗教意義上的,和法律沒關係,很多人就上綱上線或者故意混淆
我覺得是有些人想不能容忍言論自由,為什麽呂不可以說我痛恨同誌?
所有跟帖:
•
這個其實換一下你大致就明白了。
-一千零六夜-
♂
(121 bytes)
()
07/04/2011 postreply
17:59:12
•
那個是有法律規定的
-風起-
♀
(0 bytes)
()
07/04/2011 postreply
18: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