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和日本挺像,都是靠信譽和信仰監督和約束著人們的行為,美國的無條件退換貨的製度比日本做的還好。譬如;
買了衣服回家不滿意可以退換,
買了動植物養死了,可以退換
買了食品味道不滿意了,可以退換
買了化妝品用了不滿意,可以退
在其他店家那裏發現同樣的貨品比購買時便宜,可以退差價,等等。
這樣完美的退換貨製度近年聽說在美國網購時有所改變,起因就是因為我們一些精明的國人(亞洲人)充分利用製度上的缺陷沾小便宜,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戰商家利益和容忍底線。
我們總是指責商家歧視我們,不善待我們。其實有時候也應該稍微想想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當地社會規則,店家送走一個難纏的客人後是不會記住這個人的姓名的,反而可能會對整個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印象壞掉。
會說:印度人好討厭。。。中國人怎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