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純屬個人經驗談: 本人2000年來日經過了5年的留學生生活後就職工作。按自己的標準來講、來日10年有餘仍大事未成...。 申請永住的目的也純屬是給自己這10年一個“交代”,不管將來會不會回國也是給自己留的一條後路。沒申請前也總以為所需資料手續會很繁複,反複的斟酌過永住的申請理由。通過律師事務所之類的代辦機構畢竟費用較高,最後抱著“永住簽證、有比沒有強!不試不知道!的心態自己交了申請。其實隻要按照要求準備好所需資料後,有關申請理由書的理由主要強調1.來日多年自己的交友關係、生活基盤都在日本2.自己回遵守日本的法律、按期納稅、積極參加社會活動等盡作為一個住民的義務3.希望在日本得到更穩定的生活保障等。我大概就是按照以上的內容提交申請後3個月另3個星期後等到了批準。希望能夠幫助到尚未申請的筒子們。
獻給尚未取得永住資格的筒子們的參考意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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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有參考價值了,嘖嘖,我就是活生生的尚未取得永住資格的筒子
-囚徒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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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7: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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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別人不覺得陰陽怪氣偏偏你覺了呢?是不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嗬嗬嗬嗬
-囚徒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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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7: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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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憑你的常理推斷我就是陰陽怪氣然後還敏感了?你們家的常理很特別嘛。
-囚徒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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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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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隻能推出老子多少有些了解,憑什麽要老子比誰都了解,強加於人此之謂也。
-囚徒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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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7: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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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68萬華人你為什麽單單估計我最了解呢?有什麽理由支持你這種估計?
-囚徒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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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7: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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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管MM,我覺得上麵這個帖子的第一行可以置頂。
-囚徒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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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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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麻煩網管mm,幫你昭告天下“你幽默風趣,知識淵博,(在日壇)曆史悠久,而且總是熱心幫助有困難的ID。
-偶爾來常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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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8: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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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大妹子對我好,哈哈哈哈哈,奮鬥一早上了都沒個人誇我
-囚徒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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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8: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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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氣,這是活雷鋒應該做的
-偶爾來常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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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0 postreply
18: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