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自己願做冤大頭。
昨天討論的是那種私人間的交往請客,
主要是一對一的情況
嗯,聚會的時候比較好辦,不是被安排就是隨大流,再有錢的人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都包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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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一,也要看是什麽樣的一對一,請和被請都有可能呀。
-靜齋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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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10 postreply
19: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