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時,同學和老板一起聚餐有個規矩,聚餐結束時,等老板掏完錢後,剩下的就是學生湊份子了,一般都是幾百元。
居士才學,說得很到位,掏錢的時候也要考慮下身份的問題,我學習了,很喜歡這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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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切身利益呀,這幾屆就算不請人已經是很大負擔了。況且還不想多喝酒。
-靜齋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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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10 postreply
08:07:31